基隆關表示,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屬禁止輸入物品,旅客不得攜帶入境;加熱菸則屬《菸害防制法》所稱指定菸品,須經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始得輸入。基隆關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入境,以免受罰。
加熱式菸品(俗稱「加熱菸」)係將菸草經濕潤、壓縮,並添加調味成分後製成菸草柱(或稱菸草棒)。不同於傳統紙菸需點燃燃燒,加熱菸須搭配專用加熱器,以約350°C的低溫加熱菸草柱,使其中的尼古丁揮發並產生菸霧,而非透過燃燒產生煙霧。
基隆關指出,目前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共14項。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開說明,這些產品均未在國外販售,也沒有相同品項,因此,目前自國外購買的加熱菸產品,均非經衛福部核准的產品。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及相關規定,菸品上市販售前,須以中文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及健康警示圖文等資訊。因此,經衛福部核准並於國內免稅商店或合法通路販售的加熱菸產品,均有我國法令規定的中文標示。旅客切勿心存僥倖,自國外攜帶加熱菸入境,以免遭海關查扣,並移送地方政府依法裁處。
基隆關提醒,配合衛福部於2025年10月公告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財政部已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自2026年2月1日起,年滿20歲入境旅客可攜帶自用免稅菸品數量為捲菸200支、雪茄25支、菸絲1磅,或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加熱菸)200支,四者擇一適用免稅規定。旅客於國內免稅商店購買加熱菸或其他菸品時,也應留意是否超過免稅限額。
基隆關呼籲,旅客入境前應先了解菸品攜帶規定及免稅數量限制,切勿自國外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入境,以免影響通關或遭受裁罰。如有通關疑義,可於通關前主動至紅線檯向海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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