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泰佶公司實際負責人林室融涉嫌虛增資本、美化財報詐貸4億餘元,以及詐偽買賣有價證券達4億餘元,995人受害,台北地檢署8日偵結並起訴林室融等11人,並求處林室融20年以上有期徒刑。
向8家銀行詐貸4.6億
據檢方指出,林室融於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先後5次不實增資,將銀泰佶公司資本總額自2千萬元虛增至1億2,200萬元,足生損害於台北市政府對公司登記管理的正確性;另,指示會計主管美化公司財報數字,再向8家銀行詐貸達4億636萬9,200元。
推銷股票詐3.6億
為快速謀得資金,林室融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與犯罪集團合作,合力將銀泰佶公司包裝、行銷為防疫產業龍頭公司,與國內知名大廠合作,且即將上市櫃,再以電話行銷、提供內容不實銀泰佶公司「投資評估報告書」方式,向民眾高價推銷股票,詐欺995人,被害金額高達3億6,117萬3千元。
另外,林室融對原股東寄送不實載有 「銀泰佶公司關係企業雅蓮碧公司,持續為曼秀雷敦等大廠代工」之認股通知書,詐欺原股東認購新股,被害金額共4,650萬225元。
檢方指出,林室融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及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對於投資大眾危害甚鉅。面對檢調歷次提問,林室融態度避重就輕,且對於同樣問題,回答經常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對本件所犯,自始至終毫無悔意,因此具體求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以上之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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