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民進黨前黨工邱世元及黃取榮、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前助理何仁傑等人涉共諜案,其中黃取榮因涉犯《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罪嫌被高檢署起訴,高等法院9日宣判,黃取榮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指出,黃取榮明知大陸地區情工人員係欲借由提供金援方式,除伺機刺探、蒐集我國情報外,並獲取我國政治情報、外交策略、主權立場及與重要友邦互動之資訊,將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竟仍為圖得個人不法利益,基於為大陸地區敵對勢力發展組織之犯意而欲吸收、拉攏邱世元、何仁傑加入。
判決提到,邱世元知悉黃取榮為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工作,惟因欠缺金錢收入仍加入,除有依大陸地區情工人員指示撰寫文章、分析情資外,並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剌探、蒐集時任副總統之行程及出訪細節後,交付予黃取榮以大陸地區情工人員提供手機内附之通訊譯體轉交予大陸地區情工人員。
至於何仁傑,判決表示,黃取榮因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再三要求提供我國外交情資,乃經由邱世元接觸何仁傑相約聚餐,欲以此方式吸收何仁傑加入組織未果。黃取榮收取的報酬約新台幣497萬7‚500元。
合議庭審酌,黃取榮曾任職於民進黨新北市議員辦公室擔任助理,無視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對於我國國家安全當已造成一定程度之危險。雖其發展對象僅有2人,且何仁傑未應允,然其犯行時間甚長,暨其犯後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因此判刑10年。
退役中士涉共諜案
二審3年8個月
國軍退役中士陳敏政、台商胡繼堯被中共吸收為共諜,陳敏政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胡繼堯8個月。經上訴,高等法院9日宣判,陳敏政改判3年8個月、胡繼堯則駁回上訴。本案可上訴。
檢調追查,陳敏政、胡繼堯一同拜訪時任澎湖縣防衛指揮部林姓少校,並向其刺探、蒐集國軍機密文書未遂;2019年11月時,企圖行賄林姓少校,並要求其提供國軍機密。林姓少校礙於情面,上網搜尋不具祕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來敷衍了事,並拒絕收受陳敏政提供的現金紅包。
此外,檢調還查出,自2019年9月至2022年4月間,陳敏政以提供豐厚報酬為誘餌,多次要求李姓越南台商引介財務困難的現役軍官,來為中共刺探、蒐集國軍機密文書,遭到李姓台商拒絕,因而未能得逞。
合議庭認為,明知我國與大陸地區長期處於政治局勢緊、軍事武力對峙狀態,竟為圖謀利益,罔顧國家安全,聽從中共人員安排及指示為中共吸收、拉攏他人發展組織,欠缺敵我意識。雖因對方交付非屬公務上應祕密之文書而未遂,所為足以生危害於國家安全,應予非難。因此判刑3年8個月。◇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