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遭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引發外界關注食品業保險是否可協助消費者求償。金管會近日指出,目前國內共有16家產險業者提供產品責任險,但保單保障的是商品缺陷造成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須實際發生損害才會啟動理賠;消費者退貨、退款則屬除外事項,不在產品責任險保障範圍內。
行政院已要求涉案產品下架回收,並研議簡化退貨機制。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符合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都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障商品因缺陷在保險期間發生事故,導致第三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業者負擔的賠償責任。
陳清源指出,目前共有16家產險業者提供產品責任險,法定最低投保額度為每人體傷100萬元、每一事故400萬元,保險期間累積賠償上限1000萬元,業者也可依風險需求提高保額。
至於此次事件涉及大量產品下架及消費者退貨,陳清源說明,產品責任險並不理賠退貨或退款,若業者希望降低相關損失,須另外投保「產品回收保險」,或加保「產品責任保險回收、修復、替換或退還費用」附加條款。
陳清源表示,產品回收保險主要理賠業者執行回收所產生的費用,例如運輸、倉儲或銷毀等成本;至於退還費用附加條款,保障的是商品實際成本,而非售價或利潤。舉例來說,若商品售價100元、成本80元,消費者退貨後,保險僅賠付80元成本,其餘20元利潤不在保障範圍,目前實際加保此類保單的業者仍不多。
陳清源也強調,產品責任險並非商品一有瑕疵就會理賠,仍須認定商品與人體傷害間具有因果關係,過去多見於食品中毒案件;至於中聯油案是否符合相關理賠要件,仍須視後續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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