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泛藍協會成員鄭男,被控於2024年1月總統立委選舉前夕,頻繁組織中國落地招待旅遊團,前後邀集131人次赴中,與台辦、統戰部人員接觸飲宴,期間公開宣傳「支持九二共識」等語,違反《反滲透法》。二審法院認為,即使與中共主張相同,也是言論自由,仍判無罪。
橋檢調查,鄭男受中共政府委託、指示及資助,2023年間共組織5次中國旅遊團,邀約里長、里民等人參與,共計131人次。行程費用全由台辦人員買單,條件是需接受安排參訪社區基地及交流座談會等行程,期間則有台辦及統戰部人員到場。台辦人員在交流座談會及飲宴中,向具有投票權的團員發表並宣傳「支持藍營政黨」、「支持國民黨候選人」、「下架民進黨」、「支持九二共識」等語,希望團員返台後持續協助進行宣傳。
一審橋頭地院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強調兩岸政治情勢及中共官方立場眾所周知,在本次選舉敏感期間,中共各地台辦廣邀旅遊團赴中並落地招待,意圖昭然若揭;且中方及鄭男的態度就是不問何人只支持藍營候選人,原審認為《反滲透法》所指之「候選人」須經公告才算,過於狹隘。
況且,鄭男自承他有傳送中華泛藍協會的反台獨、與國民黨合作等文件予台辦人員,對方才與他聯繫,表達可提供落地招待旅遊行程,目的就是要影響團員投票意向,支持特定政黨及其候選人。而鄭男頻繁招攬旅遊團接受落地招待,向成員收取服務費牟利,在中國的一切花費都由當地政府資助,原審竟稱查無證據證明金流,認事用法有所違誤。
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支持九二共識、兩岸要和平、政黨輪替、下架民進黨」等標語式口號,並非國民黨專屬,有這樣的理念不等於要求在場者一定要投給誰或不投給誰;且鄭男辯稱「只要不支持民進黨之人即可」,也不等於是《反滲透法》中所稱「為特定候選人公開宣傳」。且在野黨上述主張雖與中共政府相同,仍屬言論自由,鄭男有相同言論亦同,因此維持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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