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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辦法新制上路5個月 教育部:檢舉案減46%、不受理率升至35%

教育部今年1月實施教師解聘新制,已經初見成效。(123RF)
教育部今年1月實施教師解聘新制,已經初見成效。(123RF)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教育部14日公布解聘辦法新制實施以來的初步統計及制度運作情形。統計顯示,今年1月至5月全國共313件檢舉案件,較2025年同期586件減少約46%。其中,有107件未獲受理,不受理率由修法前18%提高至35%;另有136件、占43%,經受理認定不屬解聘案件,改依教師成績考核相關規定辦理。教育部表示,相關統計顯示新制受理與分流機制已逐步運作。

教育部1月12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盼建立親師生溝通機制、健全檢舉案件受理及分流制度,修法重點包括刪除匿名檢舉、明定保密義務與洩密責任、新增輔佐人參與機制、完備資訊提供義務及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等。

針對解聘辦法新制實施以來的運作情形,教育部14日公布初步統計指出,今年1月至5月全國共313件檢舉案件,較修法前2025年同期586件減少273件,減幅約46%。其中,107件未獲受理,不受理率由修法前18%提高至35%。

在案件分流方面,教育部指出,在313件檢舉案件中,約22%送交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較修法前82%明顯下降;另有136件、占43%,經認定不屬解聘案件,改依教師成績考核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部指出,初步研判檢舉案件減少與建立親師生溝通機制、刪除匿名檢舉等措施有關。不過,制度實施時間尚短,相關影響仍需持續觀察。

教育部表示,新制讓涉及《教師法》重大不適任要件的案件進入校事會議程序,未達解聘程度但仍有考核必要的案件,則回歸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使案件可依情節輕重分流,降低學校行政負擔。

教育部表示,除制度修正外,將持續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制度,健全教師支持系統以及校園職安機制等配套措施,並落實家長管教責任;未來中央與地方將持續追蹤案件受理、分流及地方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制度與相關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