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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填海爭議 環團促重辦環評

多個環保團體16日前往監察院陳情,針對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造陸工程,要求調查行政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失。 左1為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記者莊璦筠/攝影)
多個環保團體16日前往監察院陳情,針對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造陸工程,要求調查行政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失。 左1為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記者莊璦筠/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多個環保團體16日前往監察院陳情,針對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造陸工程,要求調查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環境部、海委會、海保署、內政部國土署和台中市政府等8個行政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失。環團重申,此案應依法補做環評,並進行重要棲息環境審查。

環團指出,台中港海域為瀕危的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卻長期規避環評及重要棲息環境審查,台中港將自7月25日起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9月開始填海,恐影響白海豚生存,要求依法補辦環評並暫停工程。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台中港南填方工程雖於2022年取得免辦環評認定,但今年行政院推動填海造陸政策後,填海材料已由港區浚挖砂土改為營建剩餘土石方,且填築規模擴大,相關變更卻未重新辦理環評及重要棲息環境審查,主管機關未善盡把關責任。

環團籲重啟開發審查

彰化縣環保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台中港南填方區是台灣白海豚移動、覓食的重要棲地,也是法定重要棲息環境,交通部不應以「假防波堤」方式規避審查,應停止施工並重新啟動開發審查程序。

他並呼籲,環境部重新檢視免環評認定是否適當;海委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啟動重要棲息環境專案審查;國土署推動土方回收再利用,避免將海洋當作掩埋場;台中市政府則應撤回配合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相關地方規章,並請監察院調查相關公務員是否涉及失職。

港務公司:工程依法進行

台中港務公司回應,南填方區工程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規定,於2022年完成免辦環評程序,後續均依主管機關審認結果辦理,並無規避環評或違法施工情形。

港務公司表示,南填方區除配合港區發展及港埠浚挖土方收容需求,也響應行政院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循環政策,提供合法集中管理的收容空間,降低非法棄置情形。未來將持續落實環境保護及施工管理,在港埠建設與生態保育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