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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麗總裁稱投身公益盼交保 法官駁回抗告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診所涉偷拍案,新北地檢署初步清查有99人受害,上月25日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等7人,對在押的常如山求刑14年,移審法院,經法官裁定續押3個月。常抗告主張,他長期投身公益,盼能交保以便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審酌,這與是否羈押無關,駁回確定。

新北檢調查,常如山涉嫌自2019年至去年12月24日前,分別於愛爾麗雙北7家分店診間角落,裝設類似偵煙器外觀的偽裝型監視器,竊錄消費者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身體隱私部位,共有99人受害,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者。今年6月25日偵結,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等164罪起訴,移審法院。法官考量他有滅證行為,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常如山不服,提起抗告,主張他沒有觀覽相關監視器影像,影像也沒有另行備份或外流,只存放在監視器主機中,數周後便會自動被覆蓋。他也沒涉入採購、安裝監視設備、鏡頭朝向等細節,且除了愛爾麗以外,也有多家醫美業者被查獲裝設隱藏式監視設備,可見裝監視器是業界為了內控、防止醫療糾紛的長期習慣,而非他為滿足私慾所為。

常如山強調,他長期投身公益,捐贈各式消防車輛及救護車給各縣市政府、建造救生船艇、捐助弱勢與偏鄉、長期投入資源支持警政、防範詐騙等。且他已深切檢討、亟欲改善,會坦然面對司法,承擔民、刑事責任,願與被害人及相關消費者和解,羈押將過度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和訴訟防禦權,使他難以洽談和解。

不過,高等法院審酌,常如山所涉犯罪行,並不以有實際觀覽影像或散布影像為必要,此部分是日後審理應調查判斷的問題,而非判斷有無羈押原因及必要的依據;且他否長期投身公益、捐贈物資、參與防範詐騙等,也與判斷羈押與否無關。另外,若要與被害人洽談和解,也可以委請辯護人或愛爾麗集團其他主管出面處理,因此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