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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行人還超速 交出違規賓士繳清罰鍰

【記者宋順澈/台北市報導】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於日前針對滯納因不停讓行人、嚴重超速及違規停車等交通罰鍰而遭移送執行之陳姓男子(下稱義務人),查封其名下引發上開違規之賓士轎車,展現臺北分署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案件,全力捍衛行人路權,保障國人交通安全之執法決心。

該義務人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因「駕駛車輛行近有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及「違規停車」等多項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的違規行為,經移送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罰鍰並移送執行。

臺北分署除依法執行義務人存款外,更積極聯繫義務人主動到場配合執行,耐心引導其正視自身違規行為的危險性,以及應盡的社會責任,義務人因而轉變態度,承諾將會努力籌款按月清償前開交通罰鍰及其餘滯納之稅款,該分署乃勸導義務人交出該部引發交通違規的賓士轎車,並依法辦理查封作為擔保,展現了「執法促成反省、誠信面對責任」的良性執法成效。

臺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義務,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如義務人確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性全面清償,只要願意正面處理,分署亦將秉持積極協助義務人之立場,尋求適宜的清償方案及執行策略,為社會織起一條安全互信的交通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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