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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棒球場致球員受傷 監院糾正竹市府、運動部

新竹市立棒球場於2022年傳出多起爭議,包含球員受傷等事件。資料照。(記者林倩玉/攝影)
新竹市立棒球場於2022年傳出多起爭議,包含球員受傷等事件。資料照。(記者林倩玉/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新竹市立棒球場於2022年傳出多起爭議,包含球員受傷等事件。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17日表示,新竹市政府、運動部有五點違失,故糾正新竹市政府、運動部。

關於五點違失,監委表示,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截至111年7月20日止已接近完工,市府於同年7月22日賽程前先行辦理5場次部分空間點交會議並註記缺失,但過程有欠嚴謹,監辦單位亦未參與,點交缺失未透過驗收作業程序改善即辦理球場開幕賽事,釀成球員受傷事件。

監委指出,巨佳公司未能達到契約規定的效能標準,又因球場覆土下方設計地下停車場,覆土厚度超過結構分析許可重量,必須移除超載覆土並辦理一連串改善作業,有違《政府採購法》第24條規定以統包提升效率及品質之立法意旨。

監委表示,艾奕康公司第六次提送修正監造計畫送審,再由其自行核定,市府竟然同意備查,教育部及市府疏未詳查本案「專案管理」與「監造」併辦特性,做出錯誤指示而形成球員兼裁判情事,有失督導專業,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指出,本案投標須知訂定了廠商資格,卻容許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由不具備開業建築師資格的艾奕康得標,違反《建築法》第13條規定,且與《政府採購法》第37條規定未合,核有違失。

監委表示,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招標延宕,歷經流標檢討會議後,決定減項發包。但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程序時卻增購原招標案的減項內容,因非屬「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市府錯誤引用適用法條,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