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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長收賄220萬助業者通過驗收 遭判刑7年

【記者袁世鋼、常懷仁/綜合報導】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被控向廠商索賄220萬元,去年8月遭起訴並羈押,今年2月交保後,檢方再查出他與4名共犯另向業者收賄超過800萬元,今年6月再將他收押。台北地院20日將220萬元部分審結,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同案被告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判刑9年。

收賄助業者通過驗收

檢方起訴指出,在2022年間,山瑞科學公司以1,458萬元的金額取得核二廠「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時任核二廠副處長、減容中心主任曾文煌在此案第三階段驗收前,直接以幫助順利驗收為由,開口向山瑞公司負責人曹森智索賄200萬元。事後,曾文煌同意降價為160萬元,驗收完畢後,曹森智於2024年8月初,當面交付賄款給曾文煌。

期間,曾文煌於同年6月19日「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驗收會議結束後,針對限制性招標案「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一台」,向曹森智說「我要20萬」;此案於同年11月通過驗收後,曹森智今年1月10日帶著現金20萬元,至核二廠廠長室親自交付給曾文煌。

不只如此,曾文煌還利用核二廠「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汙設備」採購案,向得標商廣承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索賄;標案履約完成後,郝致衡分別於今年3月12日、4月7日在廠長室各交付20萬元,合計40萬元。

此外,檢方追查發現,郝致衡與林口火力發電廠長朱允中過從甚密,雙方在朱允中尚未擔任廠長時就約好互相幫忙,以標案決標價格5至10%為對價,協助郝致衡排除其他投標廠商競爭機會,陸續於2019、2020年搶下「飼煤機減速齒輪箱一批」、「飼煤機配件」等標案。郝致衡通過驗收後,先後將50萬元、30萬元賄款存入帳戶,替朱允中代操股票投資。

台北地院20日審結,依2件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曾文煌各5年、4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7年、褫奪公權4年。朱允中則被依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郝致衡涉犯2件交付賄賂罪,各遭判1年、8月,合併應執行1年6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2年。

移送懲戒法院

監委葉宜津、蔡崇義20日表示,曾文煌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情節重大,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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