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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爾夫場農藥除草規避稽查挨罰3.3萬 二審逆轉改判市府勝訴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原坐落於高雄市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的高雄高爾夫球場,被發現違法使用農藥除草,經營者「高雄高爾夫俱樂部」曾因規避稽查遭高雄市政府開罰3.3萬元。俱樂部不服提告,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二審改判市府勝訴確定,俱樂部需繳罰鍰。

原高雄高爾夫球場位處高雄市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行為。高市府環保局調查,經營者使用多種農藥除草,違法情節重大,依法裁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另因俱樂部人員拒絕配合調查,多次拒絕市府人員進場取樣檢驗,設規避稽查開罰3.3萬元。

高雄高爾夫俱樂部不服,興訟抗罰。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酌,環保局先前兩次採樣結果,已在球場內水池驗出「總氨基甲酸鹽-加保扶」,環保局第三次入場採樣已違反比例原則,若據此認為球場規避稽查難認適法,判市府敗訴,撤銷3.3萬罰單。

高市府不服,提出上訴,主張第三次稽查較前次已相隔兩週,因取樣關涉公共飲水安全,查察密度並無過於頻繁,且水污染源需藉由不同時間查察,以反映個別時間水質或汙染是否具持續性,本就有必要,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認為,環保局具有法規賦予的「持續性監督權」,並非一次採樣取證後就宣告終止,考量汙染物有極易稀釋或滅失的動態風險,主管機關再行查證屬法定職權,一審法官見解有適用法規不當的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逆轉改判市府勝訴,高爾夫俱樂部需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