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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刪兄弟姊妹特留分 專家:立遺囑才是真正關鍵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立法院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專家29日表示,新制擴大遺囑自由,受惠最大的是單身族與頂客族,可依意願安排遺產留給配偶、照顧者、伴侶或公益團體,但若未預立合法遺囑,新制效果恐無法發揮。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未來被繼承人可透過合法遺囑,自主決定遺產分配,不再受兄弟姊妹特留分限制。修正案將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表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源自近百年前,已不符現代家庭型態,不僅限制遺囑自由,也容易衍生繼承糾紛。過去沒有子女、父母已過世者,即使希望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其他指定對象,仍受兄弟姊妹特留分限制;新制上路後,只要訂立合法遺囑,即可依個人意願分配遺產。

修法後 手足仍有繼承權 

財產保險經紀人廖嘉紅表示,外界容易誤以為刪除特留分後,兄弟姊妹便失去繼承權。事實上,此次修法僅刪除特留分,並未改變法定繼承順位;若未留下合法遺囑,在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等前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兄弟姊妹仍可依法繼承遺產。

她表示,新法保障的是民眾「不給的自由」,但只有預立合法遺囑,才能真正依照個人意願安排財產。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提醒,新法上路後,民眾除重新檢視遺囑內容,更重要的是確認遺囑具備法律效力。若遺囑因形式或程序瑕疵而無效,遺產仍將回歸法定繼承,建議利用6個月緩衝期檢視既有遺囑及財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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