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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峰案定讞 梁文傑:最高法院認定中共是境外敵對勢力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因接受中共資助招攬村里長赴中國旅遊介入總統大選,遭依《反滲透法》等罪判刑4年定讞。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30日表示,這起案件的重要意義,不僅在於個案判決結果,更在於最高法院肯認中共屬《反滲透法》所稱的「境外敵對勢力」,未來對相關法院審理類似案件將有重大影響。

陸委會7月30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詢問林雪峰案判決定讞一事。梁文傑表示,這個案子拖了兩、三年,但從判決內容來看,「其實是有一些很有意義的地方」,本案是依《反滲透法》判刑,《反滲透法》規定,行為人須受境外敵對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派遣的人員或所屬組織指示,而從事相關行為。

他表示,過去法院在認定什麼是「境外敵對勢力」時,常常出現混淆。例如本案被告林雪峰曾主張,中共是我國友好勢力,不是境外敵對勢力,因此不應適用《反滲透法》。

不過,梁文傑指出,一審法院在判決中已作出明確認定。判決指出,兩岸分治以來,曾歷經八二三砲戰,雖然兩岸局勢一度穩定、台海和平,但敵對關係始終未解除;中共官方一直宣稱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近年更頻繁出動軍機、軍艦擾台,並在台灣周邊進行軍事演習,以武力恫嚇台灣。

梁文傑引述判決表示,依上述情形,中共政府屬於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並與我國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構成《反滲透法》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境外敵對勢力」;中共所屬台辦及其他組織團體,也都是該境外敵對勢力所屬組織,當然也都是滲透來源。

「這個部分的定義一旦清楚之後,其他相關的法律爭點就比較好解決。本案從一審、二審均判有罪,到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梁文傑說,近年來一直有人主張中共不是境外敵對勢力,但是法院現在很明確地有這樣的判決,而且受到最高法院的肯認「我想它對未來相關法院在處理類似的案件,都會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