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 政治

陸推反網暴法 或藉治暴封口

網暴的保護範圍從個人延伸至組織 政府機構、企業及有官方頭銜的既得利益者 可自稱是「網暴受害人」

日前,中共制定「反網路暴力法」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平台違規最高可罰1千萬元人民幣,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大V」最高罰50萬元。示意圖。( WANG ZHAO/AFP via Getty Images)
日前,中共制定「反網路暴力法」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平台違規最高可罰1千萬元人民幣,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大V」最高罰50萬元。示意圖。( WANG ZHAO/AFP via Getty Images)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制定「反網路暴力法」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平台違規最高可罰1千萬元(人民幣,下同),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大V」最高罰50萬元。法律界人士指出,這實際上是以「治暴」之名,行「封口」之實。

中共網信辦7月29日公布「反網路暴力法(徵求意見稿)」,將「網暴」定義為:通過網路對個人或組織實施侵害權益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過去中共發布的《關於懲治網路暴力的指導意見》,網暴的保護對象主要是「個人」,而這次草案將「組織」納入保護範圍,並把「榮譽權」寫入網暴定義。這意味著,政府機構、企業以及掛著各種官方頭銜和獎章的既得利益者,也都可以宣稱自己是「網暴受害人」。

草案同時還把大量責任轉嫁至平台,要求建立網路暴力特徵庫、典型案例樣本庫和預警模型,並利用人工智慧(AI)、大數據及人工審核監測所謂「網暴跡象」。一旦發現風險,平台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相關內容,必須採取限流、暫停更新、加註風險標籤等措施。

此外,平台還需建立帳號分類分級及信用評級制度。一般違規最高可罰200萬元;造成「特別嚴重後果」者,最高可罰1千萬元,甚至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業務許可。

北京前律師、獨立學者賴建平指出,規範網路行為本身並沒問題,但中共制定這部法律有三個目的,除了第一個加強社會管理,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後兩個目的: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和權貴階層的利益,以及藉助這部法律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

賴建平舉例,「有很多貪官一旦出事以後,那麼就可能群情激憤,在網路上鋪天蓋地對這個貪官進行人肉搜索、汙辱、謾罵等。」再來,「因為有的時候網路上的言論會轉向,本身是在批評某一個貪官,說著說著可能性質就變了,風向就會變了,擴展開來,聯想起來,甚至有很多是針對政府的不友好的言論。」

賴建平警告,新規可能帶來兩種風險:一是平台選擇性監管,當弱勢群體被網暴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一旦涉及權貴、涉及政治時,就嚴加封堵,「第二個,你要是把監管的範圍擴大,把一般性的言論,一般性的批評,主觀的價值評價,把這個東西也納入到監管範圍。」

近年來,中共已相繼頒布《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如今再推出《反網路暴力法》。北京前律師張仁認為,這是中國走向「北韓化」的重大訊號,「你看中國新聞法那麼多年來一直沒有頒布,沒有討論,而頒布這些獨裁國家所需要的所謂的網路暴力法,實際上就是因為他們怕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張仁認為,新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防止官員及其家族財產在網路上遭曝光,「這個法規推出以後,平台也好,個人也好,如果你要去曝光某個家族的私人財產,他隨時就可以用這個來管控你、抓你。因為中共是不講法的,它用這個法做一個幌子,具體證據、解釋權、程序全部在他們那邊。」

張仁表示,中共最關心的是政權安全,它打著反網暴的旗號,實際上是進一步限制網路上的批評聲音,以及對活摘器官等敏感議題的揭露。一旦新法實施,效力將高於現行行政法規,中國的網路治理也將進入更深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