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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含蘇丹紅照賣 業者遭判刑6月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雲林縣從事調味品製造批發的長谷農產有限公司,2022年2月進口中國辣椒粉1.4公噸,隔年先將其中一部分用來製成「三英朝天椒辣椒粉」,並對外販售;他將該產品自行送驗,發現含有工業色素蘇丹紅,竟將剩下的中國辣椒粉繼續投入生產販售,且堅稱吃了不會怎樣,遭判刑6月。

判決指出,長谷農產公司於2022年2月間,從中國河南省進口一批1.4噸的「熱風乾燥辣椒粉」,隔年3月間在工廠內乾燥、過篩後,包裝成「三英朝天椒辣椒粉」,並出售給下游廠商及消費者;直到同年5月18日,長谷實際負責人兼廠長林男聽聞中國辣椒粉疑似含有工業色素「蘇丹紅三號」成分,便將該產品自行送驗,結果證實確有此事。

未料,林男同年月底收到檢驗報告後,明知產品中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蘇丹紅,竟仍指示不知情員工於2024年1月間將剩餘的中國辣椒粉投入製程,並繼續將成品「三英朝天椒辣椒粉」出售給下游廠商及消費者,共計7,663.2公斤。後經台南市政府於同年2月抽驗發現,移由雲林縣衛生局查處,並報請檢方偵辦,依法起訴。

雲林地院認定,林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製造、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的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罪,且根據檢驗報告顯示,林男販售的「三英朝天椒辣椒粉」蘇丹紅含量高達16 ng/g(ppb),是法定值4 ng/g(ppb)的4倍之多,情節非輕,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8千萬元罰金。

法官審酌,林男本應對所販售之食品安全衛生負把關責任,遵守國家法令及食品添加物相關之法令規範,以保障廣大消費大眾食用安全及健康,竟在知悉產品含有蘇丹紅後,持續出售流入市面,危害不特定消費者之身體健康;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積極辦理退貨及退款,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0萬元。長谷公司也判罰金30萬元。

不過,由於林男推稱是因繁忙一時疏忽才會犯案,且迄今仍認為產品中的蘇丹紅含量極低,「吃了對身體不會有影響」,法官認為他恐有再犯之虞,若予以緩刑恐難預防犯罪,因此不予宣告緩刑。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76萬3,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