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茶油苯駢芘超標案件再添1例。食藥署6日表示,嘉義縣鑫隆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自製的苦茶油檢出苯駢芘達6.3ppb,超過法定標準的2ppb,目前已有6家製油業者產品被驗出超標。針對近期接連發生的案件,食藥署將啟動業者輔導機制,協助小型、前店後廠型態製油業者改善原料及製程管理。
鑫隆發於7月24日送驗自製苦茶油,8月5日接獲檢驗結果發現苯駢芘超標後,隨即通知委託代工的聯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及中寮鄉農會啟動產品回收,並通報地方衛生局。涉案產品有效日期至2028年7月20日。
據食藥署統計,自7月21日首起苦茶油案爆發以來,短短2週內已有6家製油業者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包括新北市連淨、嘉義縣源春、新北市農七十、台南市德昌、嘉義市源發及本次新增的嘉義縣鑫隆發。
溫和製程亦超標引關注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鑫隆發使用的茶籽產地為中國,製程包括茶籽焙炒、靜置、榨油、過濾及包裝貼標,其中焙炒溫度約攝氏90至100度。本批共生產330公斤苦茶油,售予聯廣300瓶、中寮鄉農會144瓶,另有部分產品自行零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鑫隆發焙炒溫度約90至100度,並非外界認為容易產生苯駢芘的高溫製程。
尚無法判定超標共同原因
魏任廷表示,目前各家業者使用的茶籽來源、焙炒方式及溫度控制都有差異,有些約100度,有些超過120度,且部分業者無法提出完整的原料來源證明,因此尚無法判定共同原因,也無法直接認定問題源自特定產地的茶籽。目前各地方衛生局已全面調查相關業者的原料來源、製程條件及產品流向;若業者無法提供原料來源佐證,將移請檢調協助釐清。
針對近期多起苦茶油超標案件,魏任廷說,這類業者多屬小型製油廠,部分採「前店後廠」模式生產,食藥署後續將邀請具有苦茶油製造經驗的專家,協助業者檢視生產流程,降低再次發生超標風險。
食藥署表示,嘉義縣衛生局已要求鑫隆發產品預防性下架,業者也暫停苦茶油產線,廠內剩餘的98公斤產品已由衛生局責付保管,後續將進行銷毀。
食藥署強調,目前確認的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未在市面持續流通;消費者若持有相關批號產品,可依地方衛生局公告辦理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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