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貫徹政府落實公權力決心,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
查封,保時捷,牌照稅相關稅費罰鍰)專案」,其中林姓義務人滯納停車費及使用牌照稅等新臺幣(下同)13萬餘元之案件,在臺北分署持續追查義務人財產動向下,除成功促使林姓義務人辦理分期繳納,並同時查封其名下之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確保公法上債權之實現。
本件義務人林女滯欠113年度至115年度之使用牌照稅、違章罰鍰及222件之停車欠費共計13萬餘元,臺北分署受理後,曾經扣押林女於銀行的存款及薪資,惟僅扣得1萬餘元。嗣後,臺北分署查得林女名下仍有1輛保時捷休旅車,研判其應有資力清償所欠稅費,乃積極聯繫林女主動到場配合執行。該分署執行人員耐心勸諭其所欠之稅費對社會大眾所產生之不良影響,終成功說服林女同意辦理分期繳納,其承諾除會按月清償所欠款項外,並提供名下之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供臺北分署查封,如不足清償將由臺北分署續為執行該輛休旅車。
臺北分署強調,民眾應按時繳納各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更應積極處理,主動向執行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洽商辦理分期繳納。對於欠繳交通之稅費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義務人,該分署將持續配合專案全面清查並查封名下動產、不動產及存款,全力追查可供執行之財產,以維護國家債權及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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