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婦女離開暴力後,生活重建仍面臨住房、托育及就業壓力。民團8月11日公布100名有租屋需求受暴婦女調查,受訪者平均月收入約新台幣2萬7千元,35%收入用於支付房租,六成背負債務,平均負債42.2萬元,65%的受訪者平均照顧2名隨行子女。
勵馨基金會提出3項倡議,包括擴充社會住宅、建立創傷知情就業支持,以及發展延長、夜間及彈性托育。副執行長王淑芬感慨說,離開暴力不代表生活就能重新開始。根據臺大研究團隊2025年研究,受暴婦女平均遭受暴力4.2年後才向外求助,真正恢復生活往往還需要更長時間。
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向《大紀元》表示,有些受暴婦女原本就有不錯的工作,但因先生持續騷擾,甚至影響人身安全,最後被迫離開職場。因此,婦女離開暴力環境後,首先仍要處理人身安全及法律訴訟,等生活穩定後,才有餘裕重新找工作。
服務個案中約83%的孩子仍在學齡前或國小階段,托育成為重新就業的一大難題。她表示,目前公共托育名額不足,只能選擇費用較高的私立托育;此外,托育時間未必能配合工作,孩子照顧時間難以銜接。
除了工作與托育,法律訴訟也可能拖長生活重建時間。李玉華以服務經驗估計,從離開暴力到恢復正常生活約需2至3年,前1年半至2年常花在官司及離婚問題,只要訴訟未解決,婦女生活就難以穩定,等環境安定後,心理諮商及就業服務才較能發揮作用。
她表示,居住穩定也會影響設籍、孩子就學及福利資格。相較市場租屋,社會住宅能提供較長期居住安排,減少受暴婦女頻繁搬家的問題,因此希望政府不要只以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取代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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