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一名林姓男子(38年次)在民國111年間因於10年內3度無照酒駕,遭裁罰新臺幣(下同)12萬元,因林男逾期未繳納,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收案後扣押其存款,惟不足受償,旋即請地政機關將林姓男子名下之1筆土地及1筆建物辦理查封登記,並原定於昨日(8月12日)至現場張貼封條,林姓男子的家人擔心房子被拍賣,立即帶著7萬餘元現金一次繳清。
林男於民國111年間,開車行經平鎮區太平西路37巷4弄12號前,經警攔檢遭查獲無照酒駕,經調閱歷史資料得知,這已係林男10年內第三度無照酒駕,遭罰12萬元未繳。
桃園分署收案後,清查發現林男名下有存款及位於平鎮區之40年房產,旋即扣押林男帳戶存款,惟僅執行到4萬餘元,另於今年6月間函請地政機關就林男名下不動產辦理查封登記,期林男收到查封通知後能主動到場提出清償方案,然林男遲遲未現身,桃園分署原排定在12日至建物現場張貼封條,林男始知事態嚴重,其孫女先以電話聯繫承辦人員表示,母親說要繳錢了,請求先不要執行不動產,嗣林男之孫女於日前(8月10日)帶著7萬餘元現金到場繳清罰鍰,解除房產被拍賣之危機。
桃園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辦理「交通專案」,持續強力執行欠繳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守護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同時提醒民眾,切勿酒駕。桃園分署將持續針對交通違規及各項欠稅案件強力執行,收到罰單或稅單後應儘速繳納,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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