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月19日召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針對行政院提名人選進行意見發表。與會專家學者除關注NCC人事長期懸缺及機關運作問題,也從社會信任、委員多元性與獨立性、《廣電法》修法、網路平台監理等面向,提出對被提名人專業能力、溝通協調及監理政策的期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8月1日起進入無委員空窗期。行政院7月24日公布最新提名名單,擬由袁秀慧出任主委、蕭蘋擔任副主委,並提名王怡惠、游家牧、張春炎、張克豪及陳春木為委員。任期部分,袁秀慧、蕭蘋與王怡惠3人的任期至2030年7月31日,其餘4人則至2028年7月31日。
重建社會信任 被提名人需重法治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暨社群媒體學系教授温偉群指出,目前NCC最核心的危機是社會信任度不足,包括管制裁罰標準及監理機關的法治界線等。因此,被提名人雖強調應重建NCC社會信任,關鍵不在口號,而在能否做到法治大於政治、溝通取代管制。
臺灣師範大學樂活產業兼任助理教授林寬裕認為,判斷NCC委員是否具有特定政黨傾向,不應只看是否加入政黨,而應觀察其長期言論及主張,台灣社會有能力從相關表現加以判斷。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表示,NCC委員被提名人應針對《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涉及黨政軍條款的修法表達明確意見;基於言論自由保障,NCC對網路平台應採低密度規範。因此,不論是打詐或打擊假訊息,都應說明如何區分虛假與真實,以及NCC行使相關權限的法律依據與程序正當性。
對於提名人選,東吳大學法學系兼任講師張錕盛表示,此次被提名人涵蓋AI資安、傳播媒體、法律治理及電信工程4個關鍵領域,成員也包含學者、實務工作者及資深文官,專業背景具有互補性,各被提名人均強調保障憲法上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正當法律程序及公共利益,但實際表現仍待具體審查。
他認為,未來AI及數位治理將是重要議題,應進一步釐清數位發展部與NCC的職掌,數位平台責任及新聞產業永續發展也是未來需要努力的方向。
科技發展快速 政策與監理須跟上
台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洪浦釗表示,NCC人事長期未能完備,已產生實際的行政問題,影響機關運作及通訊傳播監理。當前通訊傳播環境已大幅改變,AI生成內容、Deepfake及網路傳播等問題深入日常生活,科技發展快速,政策與監理也必須跟上,因此台灣需要具備完整決策能力的監理機關。
針對被提名人審查,洪浦釗認為,重點應放在專業能力、實務經驗、獨立性、利益迴避及對當前通訊傳播環境的理解。若被提名人專業或品德不足,國會可以不予同意;若經充分審查確認具備相應條件,就應予以同意,人事同意權的價值在於審查並作出判斷,而不是讓人事案沒有結果。
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教授林承宇則質疑,NCC目前沒有委員、無法運作,已導致2024年12月1日至今年7月底,已累積超過700件留待委員會議審議案件無法處理,涉及節目內容核處、廣電頻道換照、董監事變更及營運計畫變更等,另也包括無線電、藍牙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執照的核發、換發案件停擺,對民生造成影響。
林承宇表示,各界雖希望找到能夠獨立、客觀、如「完人」般的委員,但若因此讓NCC持續停擺,反而更為可怕,委員人選不必追求完美,重要的是能解決問題、善於溝通,讓不同意見找到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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