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兒推盟表示,兒家署成立值得肯定,但要真正發揮功能,後續仍須補足跨部會協調、兒少參與及數位權益保障等制度,並強化社政、衛政整合,讓兒少政策從制度架構走向實際落地。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由數個兒少團體共同發起的「中央兒少專責單位推動聯盟」25日發布新聞稿,肯定政府終於邁出中央兒少專責機關的第一步,並提出呼籲與期待,盼中央加以採行。
兒推盟指出,未來兒家署掛牌成立後,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及衛福部,應提供足夠的兵馬糧草,確實依照兒家署的業務職掌,編列充足的人力員額及經費預算。
兒推盟建議,未來兒家署至少應設置6個業務組,包括兒少健康組、兒少保護安置組、育兒支援組、家庭支持組、兒童及少年權利組及綜合企劃組,進一步整合社政、衛政資源,從政策面做好兒少福祉的初級、次級及三級預防。同時,也應提出更具發展性與多元性的兒少及家庭政策,讓政策真正回應育兒家庭的實際需求。
兒推盟也指出,兒家署新增「兒少網路安全與個資權益維護之規劃、執行及跨機關政策協調」職掌,建議同步修正兒少權法,增訂「兒少傳播權益與個資隱私維護」專章,並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5號一般性意見及國際相關法制,讓兒少在網路環境中的權益保障更完整。
兒推盟表示,兒少數位安全牽涉個資、平台治理、教育、司法、警政等不同領域,不能只靠單一機關處理。建議由行政院建立跨部會協調與分工機制,讓兒家署負責政策整合,各部會也應明確分工、各司其職,避免權責不清或過度集中在單一機關,才能真正落實兒少數位權益保障。
2027年台灣將進行第三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兒推盟指出,兒家署應協調各部會,進一步擴大兒少參與政策及公共事務的管道,讓兒少能在安全、友善且包容的環境中表達意見,而公部門也應以即時、完整、容易理解的方式回應,讓兒少的意見不只是被聽見,更能真正反映在政策制定與執行上。
兒推盟也說,兒家署只是台灣兒少專責機關的第一哩路,未來仍期待政府參酌日本設立「兒童家庭廳」的經驗,在行政院下設立兒童及少年事務的二級機關,並與衛福部轄下的兒家署相互配合,讓兒少政策能有更完整的推動架構。同時,也應建立定期徵詢民間團體意見的機制,讓政策規劃與執行更貼近兒少及第一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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