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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賢贏官司 廣告商索賠遭駁回

金秀賢在臺北舉辦見面會資料照。(攝影/記者宋碧龍)
金秀賢在臺北舉辦見面會資料照。(攝影/記者宋碧龍)

【記者樂慧萱/編譯】韓國演員金秀賢與多家廣告商之間的代言合約總額逾100億韓元,27日迎來首宗法院判決。首爾東部地方法院駁回瑞士鐘錶品牌MIDO要求返還5.7億韓元(約新臺幣1,310萬元)代言費的訴求,使金秀賢在系列訴訟中取得首場勝利,也讓其他未決案件備受關注。

據韓媒「Star News」報導,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第13民事庭27日裁定,駁回原告MIDO向金秀賢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提出的5.7億韓元合約金返還請求。

MIDO自2020年起邀請金秀賢擔任品牌代言人,雙方合作多年。2024年11月,品牌支付9億韓元(約新臺幣2,067萬元)續約一年,但在金秀賢捲入私生活爭議後,MIDO解除雙方合約,並要求返還剩餘合約期間的代言費。

庭審中,MIDO主張金秀賢的商業價值因爭議受損,因此有權解除合約並按剩餘合約天數追回代言費;Gold Medalist則指出,相關爭議源自第三方提出的虛假爆料,並非金秀賢本人應負責的事由。法院認定MIDO主張的合約解除事由不成立,因此駁回其請求。

此判決格外受到關注,因為金秀賢目前仍與EIDER(愛德)、FromBIO、CLASSYS、CUCKOO(福庫)、TRENDMAKER等品牌,就損害賠償及代言費返還等問題進行訴訟,涉案總額超過100億韓元(約新臺幣2.3億元)。

其中,EIDER案也於26日出現新進展。品牌原先向金秀賢及Gold Medalist求償約25億韓元(約新臺幣5,743萬元),之後撤回損害賠償請求,改為要求返還剩餘合約期間的代言費,索賠金額縮減至約4億韓元(約新臺幣920萬元)。法院先前曾勸雙方和解,但未能達成共識,案件預定於10月7日再次開庭後完成審理程序。◇

金秀賢,資料照。金秀賢,資料照。(Valentina S. Frugiuele/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