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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偽造羅一均簽名誆可喬病房 詐5.2萬遭判刑5月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桃園市一名黃姓女子,20248月間向台大醫院某病患家屬謊稱,她認識曾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秘書的衛福部高層,可協助安排病房,藉此詐取「打點費」新台幣52,000元及蛋糕,並在病人自願付費同意書連帶保證人欄位偽簽「羅一鈞」,涉詐欺、偽造文書等罪,遭法院判刑5月。

判決指出,黃女得知一名盧姓男子疑似罹癌需住院檢查,竟向其家屬謊稱熟識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及臺大醫院高層,並曾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秘書、疾管署副秘書,可為其父親安排病房,惟需相關費用打點等語。

黃女為取信被害人,事先在台大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病人自願付費同意書上之連帶保證人欄位,偽簽「羅一鈞」之署名,虛偽表彰羅一鈞同意以連帶保證人身分為其負擔自費藥品或醫材,並刊登在網路社群平台Instagram帳號「peachonly」上,藉此營造她與疾管署署長羅一鈞關係緊密之假象。

盧姓被害人陷於錯誤,先以網路銀行匯款新台幣5萬元至黃女銀行帳戶,事後再於台大醫院當面交付現金2,000元及價值約1,500元食物一批(含泡麵、飲料及乾糧)給黃女。

法官審酌,黃女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竟向病患家屬詐取財物,甚至偽造政府官員簽名;蘇然她犯後坦承犯行、償還3萬元,但迄今未與盧姓被害人、羅一均達成和解,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偽造私文書罪各判刑3月,合併應執行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