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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40萬元要對手退選 平鎮區里長涉賄被逮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今年11月28日將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8月31日起受理候選人登記,桃園地檢署在29日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平鎮區莊姓現任里長為求連任,竟大膽行賄有意參選的對手藍姓里民,當面拿出現金40萬元,要求對方放棄競選,遭檢警當場逮捕,檢方訊後諭知莊男3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指出,桃園市平鎮區現任里長莊男,為求在今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能順利連任,意圖行賄有意參選且具備候選人資格的藍姓里民。莊男與藍男相約於29日下午見面,竟當場拿出新台幣40萬元給藍男,並要求對方放棄競選。

專案小組在旁蒐證後,見時機成熟,當場以現行犯逮捕莊、藍二人,移送檢方偵辦。檢察官30日凌晨訊問後,認定莊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諭知以30萬元交保;同列被告的藍男則無保請回。

桃檢強調,公平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針對利用各種名目行賄選之實等妨害選舉行為,將秉持「無底限、無上限、無時限」之原則,持續積極加強查緝,嚴查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