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提案,建議台北市政府本於還稅於民及照顧市民原則,加碼普發每名市民新台幣2萬元。台北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9月3日審查後通過,後續將送大會審議,再送市府研議;北市財政局則重申,現有財源已有規劃及用途,北市沒有普發現金的條件。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明年普發現金1萬元,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成果及AI紅利。台北市長蔣萬安事後表示,應普發2萬元,不然「大家買個菜,錢就沒了」。
洪健益因此提案,為因應中央政策及響應蔣萬安普發2萬元主張,建議市府妥善運用北市累計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名市民2萬元。
北市議會大會日前討論此案時,因國民黨議員反對一度暫擱,上週續審後交付財政建設委員會審查。
財政建設委員會3日審查提案。洪健益表示,提出此案是基於市政監督及議員提案權,從他第一屆擔任議員至今,台北市負債越來越少,分期償還也是可行方式,基於經濟成長效果,他認為北市有能力負擔。
洪健益表示,不論最後決定普發3000元、1000元或不發,都希望提案先送市府研議,最終結果再由市府向議會說明;至於是否發放及發放金額,應由市府決定。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表示支持提案。他說,蔣萬安先前針對中央普發1萬元表示應發2萬元,因此此案也是希望「幫蔣萬安完成願望」。
徐立信表示,如果蔣萬安認為中央超徵,地方也有超徵,基於相同理念就應還稅於民;新加坡、香港及韓國也都有類似作法,希望市府回應民意。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表示,尊重議員提案權,但中央普發現金與北市財政狀況的基準不同,中央是在有條件及預算的情況下規劃普發現金,北市雖有歲計賸餘,但仍須還債,身為台北市議員,當然不希望北市「寅吃卯糧」,市府也應讓民眾了解目前的財政狀況。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則認為,不應以「還稅於民」作為提案內容,應考量市府合理分配預算狀況,即使增加稅收,也應合理配置,市府先前也已表達,目前沒有足以支應普發現金的條件。
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表示,中央與地方稅收結構不同,北市現有財源已有規劃及用途,主要用於推動各項建設及施政所需;若將累計歲計賸餘用於普發現金,之後恐須舉債支應,因此北市沒有普發現金的條件。
財政建設委員會最後通過洪健益提案,後續將送大會審議,若順利通過,再送市府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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