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涉嫌對店內工讀女大學生下藥,東窗事發後竟辯稱是開玩笑、測試過期藥藥效,但警方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驗出陽性反應,懷疑是鎮靜安眠藥類等管制藥品,將他逮捕。經士林地檢署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新北市一名女大生在淡水一家藥局打工近1年,今年8月26日目擊藥局負責人陳男打開他的私人水杯,當下並沒有多想,事後喝水時發覺味道苦澀、顏色混濁,且杯底有白色粉末沉澱,隨即感到頭暈、意識模糊。陳男當下提議載她返家休息,她拒絕後自行搭車離去,勉強到家即失去意識,隔天醒來後仍「斷片」,且精神狀況不佳。
女大生與家人推敲後,懷疑遭陳男下藥,同月28日帶著水杯赴警局報案,並在社群網站揭露此事。警方在杯中檢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懷疑是強效鎮靜安眠藥等管制藥品,29日前往藥局搜索,發現店內監視器已被格式化,但仍透過雲端備份資料掌握他下藥的關鍵畫面。
專案小組為釐清案情並保全證據,9月4日晚間先行限制陳男出境、出海,並迅速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5日上午搜索陳男位於淡水的藥局及住處,查扣行動電話、電腦主機、電子儲存裝置、監視器及藥品進貨資料等相關事證,並依法將他拘提到案。
犯重罪 最輕5年徒刑起跳
陳男眼看無法抵賴,只好坦承投藥行為,但聲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藥效、只是開玩笑等語。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他涉犯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傷害等罪嫌重大。
檢方考量,陳男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反覆實施之虞,因此於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當天下午開庭後,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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