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評議中心7日改選第6屆董事長,由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葉啓洲接任。不過,融資租賃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後,截至8月底累計申訴案件達到201件,成為新挑戰。葉啓洲表示,未來將以消費者權益為核心,持續提升金融消費爭議處理的專業性、公平性與效率。
評議中心表示,前任董事長杜怡靜任期屆滿,將回到臺北大學任教,7日召開第6屆第1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推選葉啓洲為新任董事長。葉啓洲為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政大特聘教授。
葉啓洲指出,金融市場快速變化,評議中心除了提供公平、專業且便利的爭議解決機制,也應從各類紛爭案例中累積經驗,提供監理及金融業參考,除了兼顧金融市場穩定與金融創新,更重視金融消費者的實質權益。
融資租賃業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是近期消費者保護的重要監理措施,金管會採取三階段納管,繼前兩階段26家業者納管後,第三階段再納入12家,自15日起生效。
據評議中心最新資料,自融資租賃業納管後,截至8月31日累計受理申訴案件201件,另有13件申請評議。 金管會先前指出,納管後「利率不透明」等爭議明顯減少,主要涉及消費者解約及商品瑕疵衍生爭議。
金管會表示,融資租賃業納管後必須落實利率及總費用年百分率(APR)揭露、認識金融消費者(KYC)、廣告招攬及催收等規範,也不得要求消費者簽具空白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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