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跑單幫」民眾,招攬、仲介其他旅客協助託帶貨物,交通部預告修正《商港法》,若有強迫、糾纏、跟追等方式滋擾他人等行為,最高可罰新台幣2萬5千元;此外,為遏止「跑單幫」亂象,金門小三通10月起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從10公斤縮減為5公斤。
金門水頭旅運中心近來屢發生「單幫客」在場內請其他旅客協助託帶貨物,甚至出現強迫、糾纏及妨礙通行等情形,影響場站秩序。航港局日前公布《商港法》第36條之2、第70條之1修正草案,擬增訂相關規範,違者處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航港局表示,金門縣今年7月21日函請航港局增訂相關規定,主要是因水頭旅運中心發生「單幫客」招攬、仲介其他旅客協助託帶貨物,或強迫、糾纏、妨礙其他旅客通行等行為。此次修法盼遏止港區客運場站內影響旅客安寧、通行秩序及旅運服務品質的行為,維護旅客權益。
依草案,商港區域客運碼頭、營運場站及其他供旅客通行或使用的場所,不得有「招攬或媒介行李、貨物託帶運送」、「以強迫、糾纏、跟追等方式滋擾他人」、「未經許可堆置物品或妨礙通行」、「未經許可募捐、擺攤」等行為,以及其他經航港局、金門縣政府或連江縣政府公告的妨礙港區秩序行為。違者依第70條之1處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航港局指出,法規預告結束後,還須報交通部轉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審查,因此目前無法預估實際上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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