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專案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持續強力執行各類交通欠款案件。桃園市龍潭區陳姓男子(65年次)因長期積欠各類交通及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累計欠款達新臺幣(下同)34萬元,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多次執行陳男薪資、存款均未能足額受償,經清查其名下財產,發現共有9張保單,桃園分署依法終止其中1張保單,追償27萬餘元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陳男所積欠款項包括全民健康保險費、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行駛高速公路之通行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罰鍰及使用牌照稅等,其中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累計達211筆,交通違規罰鍰(包含超速、闖紅燈、使用註銷牌照等違規)更高達526筆。
執行人員多次催繳未果,前往陳男戶籍地現場執行時亦未能遇獲本人,鄰居表示陳男疑似從事白牌計程車工作云云。執行人員綜合其交通違規態樣,進一步清查陳男名下財產,發現其名下有1部車齡逾10年的豐田汽車及9張保單。
經通知陳男限期處理仍置之不理,桃園分署遂擇1張保單予以終止,並由保險公司解繳27萬餘元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用以抵充陳男公法上債務。惟本案尚有未清償之欠款,如陳男仍未主動出面處理,桃園分署不排除依法續對其餘保單採取終止契約等強力執行措施,持續追償欠款。
桃園分署提醒民眾及企業,交通罰鍰、稅捐及勞、健保費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均應依限繳納,如確有經濟困難,可主動洽詢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