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行政院會10日通過調增方案,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月最高補助由新台幣1萬元提高至1萬5千元,全年最高補助增至18萬元,並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9月14日起受理申請。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0日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會中指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數至今年7月底達477萬餘人,占總人口20.5%。
為因應高齡人口快速增加,政府今年起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首年編列1,153億元,將中重度失能者照顧列為重點。
行政院會10日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由1萬元提高至1萬5千元,全年最高18萬元。補助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9月14日起受理申請。
補助改按月認列9月14日起申請
除了提高補助金額,這次也改變補助計算方式。過去以一年為單位計算,入住超過180天才能領取全年補助,未滿180天則不予給付;新制改採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天數達日曆天數一半以上,就可算1個月補助,撥款也改為一年2次。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補充,我國老年人口數477萬中,失能率約16.47%、失智率為7.99%,調增方案編列166.17億元,受益人口約10.5萬人。
身心障礙者住宿補助也同步調整。對於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原有補助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千元住宿費補助。
這次補助涵蓋的住宿式機構,包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及長照服務機構等。
呂建德表示,中重度照顧是長照3.0的重點之一,部分失能者有24小時照顧需求,因此調整住宿補助及計算方式,讓補助不再以全年入住天數作為主要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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