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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指張善政迴避監督質 市府一一回應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市議會總質詢中,要求桃園市長張善政公開相關水電費及特支費支出資料。(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服務團隊  提供)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市議會總質詢中,要求桃園市長張善政公開相關水電費及特支費支出資料。(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服務團隊 提供)

【記者徐乃義/報導】桃園市議員余信憲21日在市議會總質詢中,要求桃園市長張善政公開相關水電費及特支費支出資料,張善政當場拒絕。余信憲質疑,外界長期對張善政實際居住地有所討論,如今面對議員要求公開資料,市長不但沒有藉此釐清,反而選擇拒絕,「這不是讓大家對『新店市長』的質疑更深嗎?」,市府一一回應。

余信憲表示,自己擔任議員依法監督市政,卻連調閱水電費等基本資料,都遭遇層層行政程序阻礙。他批評,市府如果認為相關支出完全沒有問題,就應該坦然接受議會監督,而不是用行政程序推託、迴避。

余信憲指出,網路上長期有人以「新店市長」稱呼張善政,因此這次總質詢,他原本就是希望給張善政一個公開說明、自我澄清的機會。「既然外界一直質疑你到底有沒有住在桃園,那就把相關資料攤開來,讓大家看清楚,不是最簡單嗎?」

余信憲表示,市府對首長宿舍等相關事項涉及公帑支出,議員本來就有責任監督經費如何使用。監督重點不是市長個人的私生活,而是只要涉及政府預算與公共支出,就應該接受議會合理檢視。

余信憲批評,令人遺憾的是,張善政面對議員質詢,不是用資料消除疑問,而是直接拒絕公開。「如果資料可以證明外界的質疑是錯的,為什麼不公布?今天拒絕公開,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市民更想問:到底有什麼不能讓大家知道?」

余信憲強調:「議員要的不是市長一句『相信我』,而是可以被檢驗的資料。張善政選擇迴避監督,就無法怪外界繼續質疑他到底住在哪裡。『新店市長』這個稱號,市長本來有機會自己用資料澄清,現在卻選擇拒絕公開,質疑當然只會越來越深。」

有關余信憲索資流程,秘書處長曾俊豪表示,依《桃園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普通件公文處理時限為6個工作日,此案函復公文送達議員服務處時間合規,並無拖沓。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0條規定,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應載明申請政府資訊之內容要旨、件數及用途等;又依第12條規定,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表示意見。秘書處於法律允許範圍內,函復議員服務處相關可揭露之訊息,並同步請其補足相關法律程序,後始得提供。

市政行程安排,張善政表示,各局處及民間團體邀請的活動,都會彙整至市長辦公室,透過定期會議討論,依活動性質、重要程度及市長行程狀況進行整體安排;若遇行程無法配合,將視情況由副市長、秘書長等市府團隊成員代表出席,以妥善分配市政行程。

科技執法點位設置標準,警察局長廖恆裕說明,將持續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固定式測速照相設置與調整原則及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執勤作業」規定,針對已達設置目的或已發揮事故防制效果之點位,適時檢討調整,並採滾動式檢視方式,讓科技執法設備發揮最大交通安全效益。

桃園公車議題,張善政表示,市府持續增加大客車駕駛人力,並推動桃小巴及桃園幹線等公車服務,透過多元公共運輸路網及班次配置,提升市民搭乘公車的便利性。

關於桃青基金,張善政指出,桃青基金主要由創投聯盟投入資金,透過民間創投專業力量投資桃園新創事業,市府則扮演協助及推動角色,不宜由市府單獨投資,以發揮公私協力的效益。

桃園青年局長侯佳齡補充,桃青基金創投聯盟除每年召開2次定期會議外,未來在青創基地團隊遴選、投資媒合及新創相關活動中,也將邀請聯盟成員參與,借重創投業者的產業經驗與投資觀點,協助市府發掘具市場潛力的新創團隊,並進一步創造新創與創投實際對接及投資合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