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賄選案,查出高雄市旗山區一名陳姓里長候選人,涉嫌透過樁腳贈送價值約300元的黑鮪魚肉鬆給里民,23日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警方搜索14處,並傳喚陳姓候選人及樁腳、選民共14人到案,訊後諭知陳以30萬元交保,並將其中2名樁腳聲押禁見。
橋檢指出,陳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 8、9 月間,透過其父親及多名樁腳,將市價約新台幣300元的黑鮪魚肉鬆禮盒交付給該選區具有投票權之選民,作為選舉投票之對價,而向有投票權之選民行賄。
橋檢23日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刑事局偵八大隊第四隊、高市刑大偵四隊、旗山分局、三民第二分局等單位,兵分多路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共14處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另傳喚、通知陳姓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4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陳姓、葉姓2名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等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陳姓候選人,雖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原因及必要,諭知他以 30 萬元交保;其餘樁腳、選民等11人,則分別以 1 萬元交保。
橋檢呼籲,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買票賄選嚴重破壞選舉之公平與公正性,檢方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決心,嚴厲查緝各類賄選及不法介入選舉等案件;民眾若發現有任何賄選或不法情資,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身分將絕對保密,期盼全民共同拒絕賄選,攜手維護乾淨、廉潔之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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