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猖獗,臉書上各種詐騙尤其嚴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24日表示,將推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9條修法,明定Meta等境外平台,必須在台灣設立分公司,落實課責,並檢討數發部裁罰過輕,以及將詐騙被害人納入心理與生活支持。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2024年8月至2026年8月全國詐欺財損高達1,643億元,對此,賴士葆偕同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賴士葆國會辦公室總顧問邸聖德召開記者會,提出多項訴求。
第一、修法明定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應在台設立分公司,落實課責。曾獻瑩表示,現行法規已要求境外平台在台灣需指定「法律代表」,數發部也曾依此直接開罰Meta,但法律代表僅處理防詐條例相關事項;若Meta廣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等其他法規,因Meta未在台設分公司,政府缺乏管道可直接送達、究責。
他並指出,Meta在台灣只設有子公司「台灣臉書」,並未設立分公司,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9條,直接規定網路廣告平台業者應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讓政府不論依哪一部法規,都能直接找到、管到Meta,不再侷限於防詐條例一項法律。
第二、檢討數發部裁罰過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9條,平台未依限下架詐騙廣告「情節重大」者,可處250萬元至1億元罰鍰並按次處罰,但何謂「情節重大」,施行近兩年基準仍未訂定,1億元重罰條款因此無從啟動,不論Meta違規幾則、延誤多久,都只能以一般違規論處。曾獻瑩要求數發部盡速訂定基準,讓重罰真正上路。
第三、肯定並呼籲推廣雙北市AI打詐成效。台北市警察局導入AI比對廣告文字與圖像後,查緝效率由每日人工比對約10件,提升至每日上百則;最後第四、對詐騙被害人納入心理與生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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