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9月24日接獲農業部獸醫研究所通知,大園區一處畜牧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該場業者23日上午通報禽隻異常死亡,動保處接獲通報後2小時內即派員到場採樣,並立即實施移動管制;24日上午確診後,農業局長陳冠義親自到場關心,動保處長王得吉也全程坐鎮現場,連夜處理防疫相關事宜,隨即啟動防疫處置,當日完成場區及聯外道路清消、人車管制,以及場內約2,500隻珍珠雞撲殺及禽屍化製銷毀。
陳冠義表示,防疫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採樣送驗,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立移動管制通知書,禁止場內禽隻及相關物品移出;確診後即展開清消、管制及撲殺作業,從通報、採樣、管制到確診後處置均依防疫程序迅速完成。
農業局指出,確診後立即派出消毒車,完成案例場周邊及聯外道路清消,同步管制人員及車輛進出,並於當日完成全場撲殺;禽屍則由防漏密閉專車運往化製場進行高溫無害化銷毀。後續將依中央防疫標準作業程序,針對案例場半徑1至3公里內養禽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臨床訪視,持續加強疫情監測,防堵病原向外傳播。
農業局表示,桃園自107年以來已逾8年未有禽流感案例,期間持續配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辦理畜牧場主動監測,並透過實地訪視、業者宣導及消毒資材供應等措施,落實禽場生物安全。
動保處長王得吉呼籲,近期氣候變化較大,養禽業者應持續落實禽場生物安全措施,如發現家禽異常死亡或攝食量明顯下降,應立即通報動保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規定,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遭撲殺禽隻並依法不予補償。
動保處表示,目前本案為單一確診案例,市府已完成相關防疫處置,並持續進行周邊調查及監測,整體家禽產銷供應目前未受影響。民眾選購禽肉、禽蛋時,應認明合法屠宰及檢驗標章,並充分加熱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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