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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證交稅停徵延10年 主動ETF也納免徵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財政部在1日於行政院會報告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延長公司債、金融債券、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期限10年,至125年12月31日,並擴大範圍納入主動式債券ETF。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這將有助提升資產管理業務動能,實現「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目標,帶動整體稅收成長,持續深化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財政部賦稅署長樓美鐘說,為活絡債券市場,分別自99年1月1日及106年起1月1日起停徵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的證交稅,並至115年12月31日止。近期經金管會評估該措施確有助資本市場活絡及發展,另考量主動式債券ETF與被動式債券ETF商品性質相近,租稅待遇應一致,因五擬具前述修正草案,停徵相關債券商品的證交稅,停徵10年。

樓美鐘說,預期可活絡債券市場,預估公司債金融債券發行餘額可從114年的4.66兆元,成長至125年的近18兆,成交金額則可從114年的19,73兆,成長到125年的93.19兆元;債券ETF發行規模則可從114年的約3.02兆,成長到115年的12.75兆,成交金額則是由114年的2.16兆,成長到125年的7.65兆。

她說,這次把主動式的債券 ETF 納入停徵範圍,讓它跟被動式債券 ETF 享有同樣的租稅待遇,因為不論是主動或被動式的債券 ETF,都是以債券作為主要的投資標的,也同樣的都在次級市場掛牌交易,這次也讓兩類ETF的租稅待遇衡平。

媒體詢問,台股日成交量較今年高點的破兆規模,現已收斂至8千至9千億,是否有評估明年若成交量不如預期,或導致證交稅短徵,財政部次長陳勇勝說,明年證交稅是以日成交量1.1兆元的規模進行編列,對明年的產業與經濟發展深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