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擬提案修法將重大犯罪增列「強制鞭打」。行政院1日表示,多數國家認為鞭刑侵害人性尊嚴,且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須審慎討論;法務部說,目前已針對重大犯罪提高處罰密度,且《刑法》修正草案已送立院審議。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在9月30日表示,國民黨團將提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重大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及重大加重詐欺等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數罪併罰最高12下。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日於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備詢時曾提到,相關法案仍有許多對立意見以及關於人權的討論。中選會之前針對鞭刑公投案時,即特別援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強調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性的懲罰。
李慧芝說,中選會當時即指出,鞭刑是以公權力對受刑人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多數國家皆認為這是一種殘忍、不人道且侵害人性尊嚴的刑罰,更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之虞,因此我國對此需要審慎討論跟研議。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李宗翰指出,針對重大犯罪,法務部已全面提高處罰的密度,對虐童致死、重大詐欺等案件,立法院也已經修正通過《刑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相關條文,全面提高處罰的刑度。
李宗翰進一步指出,針對殺人及殺人未遂、虐童致死及致重傷等案件,還有毒駕及酒駕累犯與五年內再犯等特殊重大犯罪,根據前述草案規定均不得假釋,而針對毒駕也加重刑責及沒收車輛。目前這項《刑法》修正草案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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