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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中國肉乾返台 民眾遭重罰20萬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近日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布影片,聲稱友人從中國返台時攜回豬肉乾、鴨舌等肉製品,隨後改口稱肉品是在台灣夜市購買。防檢署1日表示,經調查,陳姓民眾坦承9月27日從中國大陸入境時,確實在託運行李中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依法裁罰新台幣20萬元。

屏東一名女子29日在社群平台發布影片,聲稱有同事從中國旅遊後返台,帶回許多中國製豬肉乾、鴨舌等食品,當事人稱購買時有詢問當地店家,店員回覆可以帶回台灣。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質疑,擔心違規肉製品可能增加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傳入風險。

隨著事件延燒,發文者改口表示,影片中的肉製品是在台灣夜市購買,但此說法反而引發更多民眾質疑,認為若台灣夜市就可買到被禁止輸入的中國製豬肉加工品,問題恐怕更嚴重,紛紛要求政府深入調查。

對此,防檢署接獲訊息後隨即追查貼文者及違規者資訊,並與屏東縣動物防疫所、警察局等單位合作展開行政調查,以釐清案件發生狀況。

防檢署動物檢疫組長高黃霖1日表示,防檢署高雄分署已於9月30日下午會同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調查,並針對影片張貼人及肉品輸入人進行筆錄及訪談。經查,肉品輸入人陳姓民眾坦承27日自中國大陸入境台灣時,於託運行李內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

高黃霖表示,全案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陳姓民眾已於1日上午前往高雄分署簽收裁處書。

防檢署提醒,違規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將面臨重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也盼全民共同配合防疫,維護台灣農業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