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推動電子煙回收滿月,全台已回收633公斤、約1.2萬支電子煙,其中六都回收量占約7成,北部與中部合計約占8成。國健署表示,回收服務將持續進行,民眾可將家中不再使用的電子煙送至回收點處理。
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行政院會已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緩衝期過後,違規持有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國民健康署自9月8日起,在全台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等處設置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後續新增1處,目前共432處,供民眾回收電子煙。
全台電子煙回收桶啟用逾1個月,國民健康署副署長林莉茹出席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目前全國累計回收重量達633公斤,若以每支電子煙平均重量50公克換算,相當於1萬2660支。
林莉茹說,依初步統計,六都約占全國回收量的7成,非六都約占3成。若以北、中、南部區域劃分,北部與中部合計約占8成,其他地區約占2成。不過,回收採匿名、不記名方式,民眾也可能因工作或居住地跨區投遞,因此回收地點未必能直接反映持有者的居住縣市。
林莉茹指出,這是首次推動電子煙回收措施,從目前回收情形來看,民眾反應正面。國健署會持續提供回收服務,呼籲民眾將家中不再使用的電子煙送到回收點處理。
林莉茹表示,目前全台已設置432處回收點,後續會持續觀察回收情形,並視各縣市需求增加據點。回收服務預計持續至《菸害防制法》修法完成後的1個月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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