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將加薪。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其中,學士學歷教保員第1級月薪,擬由現行4萬1,420元提高至4萬8,800元,一口氣增加7,380元,薪級也將由20級增至25級,增加資深人員留任誘因。
配合行政院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除了調高薪資、增加薪級,也將擴大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年資採計範圍,並調整考核救濟機制。
依草案,以教保員第1級月薪為例,專科學歷教保員由新台幣3萬9,126元提高至4萬5,380元,學士由4萬1,420元提高到4萬8,800元,碩士以上則由4萬3,715元提高到5萬1190元,都較現行大幅提高。薪級也由現行20級增加至25級。
草案另規劃,明年1月1日前進用的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的薪資,按原支給基準調增2,000元。
年資採計也將放寬。現行規定,經公開甄選進用的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其甄選或遷調前曾在幼兒園或附設幼兒園持續任職的年資,薪資及休假年資「得」予採計;草案改為「應」採計。
此外,曾在其他教保服務機構擔任教保服務人員,持續任職滿3個月、累計滿1年的年資,也可按每滿1年採計1級,最多5級;以定期契約執行教保員職務者,也可依規定採計年資。
考核救濟方面,草案規劃在處理小組納入教保及其他契約人員、勞動主管機關代表,以及勞動或法律專家。若地方主管機關經小組決議,認定考核違法或顯然不當,應通知原單位限期重新考核或依法處理,必要時可直接改核;原單位未配合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教育部表示,修法配合軍公教待遇提升方案,也回應教保現場對考核陳情機制的需求,草案預告期為14天,民眾可向國教署提出意見;其中年資採計及考核救濟等新制,預計明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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