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因涉嫌以公款辦理餐會宴請選民,今年9月間遭檢方搜索,並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彰化地檢署進一步發現,議會秘書長陳三民等人涉嫌要求合作廠商開立不實發票,向議會詐取公款,支付私人餐會費用;29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一口氣傳喚36人到案。
彰檢指出,檢察官偵辦謝典霖等人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案,經調閱資料發現,相關人等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遂於29日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搜索縣議會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30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3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秘書長陳三民、黃姓公關室主任、張姓職員,及3名長期與縣議會配合的業者等6人,涉嫌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以5萬、3萬、1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相關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據媒體報導,檢方近期密集從議會調閱歷年帳冊,從中比對出不少「假發票」,皆是由議會長期配合的廠商或餐廳開立,由議會承辦人員巧立名目向議會報銷公款,用來支付謝典霖舉辦的私人餐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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