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統計,自2024年至今年6月間,行動電源於交通主管機關有紀錄之冒煙起火事件為 17 件,但目前並無規定強制通報,恐有不少黑數,難以評估系統性風險,建議交通部研議將行動電源起火納入強制性通報項目。
根據運安會的分析報告顯示,有紀錄的17件行動電源冒煙起火事件中,有9件發生在2025年,今年1至6月則有3件。此外,若從大眾運輸工具種類來看,有高達12件是發生在鐵路運輸系統、3件發生在航空系統,其餘2件則是水路與公路。此外,17件中有1件造成3人受傷、3件1人受傷,且有7件造成設備(多為座椅及地板)損壞。
而根據起火當下的使用狀況分析,運安會指出,17件中有4件是連接手機的時候,行動電源充電中、未使用則各佔2件,剩下的9件則是在未知使用狀態下冒煙起火。鑑於現有資料有限,難以評估系統性風險,建議交通部研議將此類事件納入強制性通報,以建立長期資料庫,並落實主動式風險管理。
此外,運安會也提到,行動電源屬於普及性消費商品,其風險管理涉及商品檢驗、市場流通、消費者保護及火災原因調查等諸多面向,應從源頭管理降低風險。以日本為例,行動電源火災原因調查、統計分析是由「消防廳」辦理,並由類似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消保會等單位,從產品安全、消費者警示及市場監督等面向介入處理。
對此,交通部回應,針對運安會所規範的重大交通事件,如大客車火燒車、疑似輔助駕駛系統行車事故等,現行相關交通單位均依運安會規定,進行通報作業,而就運安會建議將行動電源冒煙起火事件納入強制性通報部分,交通部將再與相關運輸業者及運安會共同研議其可行性與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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