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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糖售地案看民主與司法

⊙吳燕玲
4月8日下午,在台北新生南路的紫藤廬有一場記者會。在1980年代,紫藤廬曾經是文化人、藝術家、民主運動的先驅者聚會暢談的場所,迄今仍然是台北著名的文化沙龍,但是這一天的紫藤廬,卻出現了一場批判台灣司法品質的記者會。

爭清白

這場記者會主要的目的,是因台糖售地案,台中高分院對於前民進黨祕書長吳乃仁與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以背信罪判處3年10個月及2年4個月,全案已判決定讞之後,許多人對於這個判決充滿質疑。當洪奇昌向法院提出再審狀之後,他們到場聲援,希望法院接受再審,以維護司法品質。

雖然洪奇昌向法院遞狀要求再審,但是台中高分院說:「再審與否並不影響發監執行!」換句話說,可能再過不久,兩位綠營大老就得入獄,除此之外,台糖公司還連帶向洪、吳要求4億多元的民事賠償。

當事人之一的洪奇昌認為:「就算去坐牢,也要力爭自己的清白。」所以他開始積極地向各界說明案情的來龍去脈、向監察院陳情、拜訪同案被告的前台糖資產處長劉柏誠等一連串的動作,終於引起注意。

後任與前任

法官的判決指出,台糖公司對於土地一向有「只租不售」的規定,但是在洪奇昌帶春龍公司負責人拜訪當時的台糖董事長吳乃仁之後,吳乃仁決定「轉租為售」,甚至替春龍公司「量身訂做」,讓春龍公司取得優先購買權,因此以此而認定為犯罪事實。

這個對於台糖公司「只租不售」的政策認定,與一般人的認知大不相同;台灣財經雜誌《今周刊》翻閱台糖的年報,發現台糖自2001年迄今,就賣出2,400筆土地,進而質疑法官為何沒有採納這些可觀的紀錄為證?

前《中國時報》社長、世新大學客座教授王健壯,直接撰文表示:「台糖案冤氣很重。」他指出,台糖售地時,吳乃仁已離職8個月,後任的台糖董監事與經營主管,卻未推翻業者優先購買權的決議,「但法官的判決卻是『後任賣地,前任有罪』,天下寧有此理乎?」

另一項引發爭議的觀點是,法官認定洪奇昌是背信共犯,理由是洪、吳兩人在1983年就已熟識,且兩人同為新潮流政協委員,每週都會固定見面。

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說,站在法律的角度,洪奇昌不是台糖公司的職員,和台糖之間沒有任何委任關係,何來「背信」之說?更何況,法官所持的理由,僅能說明兩人認識很早、很熟,沒有說明任何犯意的聯絡,「那麼以後別人犯法,只要你和他認識很久、很熟,你也會被認定犯罪,這不是荒謬嗎?」

民主與司法

因此紫藤廬的廬主周渝說,他在詳細看過判決書之後,簡直不敢置信,「打拚了30年,台灣的民主逐漸走上軌道,但是沒想到,司法仍然是這個社會最大的黑洞!」

作家蔡詩萍有一段話,很值得玩味。他表示,他看到洪奇昌面對這樣的判決,選擇的應對方式,是溫和而理性地在司法體系內尋求自力救濟,這與很多政治人物的做法很不一樣。令他感慨的是,台灣的政治解嚴了,但是某些法官的腦袋,顯然還未解嚴。

政治人物面對自己不利的判決,發動群眾抗議為自己申冤者,在所多有,洪奇昌沒有選擇發動群眾抗議的路線,走的是溫和的體制內路線,但是這個體制,是否也會給予他相對應的空間?——轉自「BBC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