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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投票降年齡 內政部支持

(記者吳旻洲/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9日審查《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法案,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改《選舉罷免法》,擬將投票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對此,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樂觀其成,且世界許多國家也將投票年齡訂在18歲,但降低投票年齡涉及修憲,因此修法時也須一併考量。內政部長陳威仁則表示,將投票年齡降低為18歲,可促使青年及早參與政治,享受投票權利,立意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