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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宣判 取消梁頌恆游蕙禎議員資格

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左)、游蕙禎(右)被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中央社)
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左)、游蕙禎(右)被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中央社)
【大紀元訊】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作出判決,決定撤銷梁頌恆、游蕙禎兩人議員資格。

據報導,事件發生在10月12日,香港立法會進行新任議員就職宣誓。梁頌恆、游蕙禎在過程中拿出「香港非中國」的旗幟,並更改誓詞內容,而且疑似將「中國」讀成「支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兩人可重新宣誓,但香港特首梁振英向法院尋求司法審查,欲阻止梁、游重新宣誓。

中央社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作出判決,認定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的宣誓違反「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判決書宣布,自10月12日起梁頌恆、游蕙禎取消就職議員資格,並離任議員職位,無權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

判決書並頒布禁制令,禁止梁、游2人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