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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詐騙盛行 刑警局:匯款前再次確認

詐騙集團看上電子郵件的便利,透過竊取郵件帳密,誘騙企業匯款。(刑事局提供)
詐騙集團看上電子郵件的便利,透過竊取郵件帳密,誘騙企業匯款。(刑事局提供)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隨著科技進步,越來越多企業採用電子郵件溝通,舉凡交易訂單、收據及匯款帳號等,均可能透過郵件交流。詐騙集團看上電子郵件的便利,透過竊取郵件帳密,假冒請款方寄信,企業因而受騙匯款,刑事局提醒,企業應加強電子郵件系統安全,雙方交易前需透過約定方式二次確認,增加交易安全性。

刑事局表示,電子郵件的變臉詐騙手法已經造成鉅額損失,2015年偵破的「跨國駭客詐騙、洗錢集團」案,企業損失即達新台幣5,141萬餘元,今年10月成功攔阻的一詐騙案,金額更高達新台幣1億5,360萬元。

刑事局指出,詐騙集團是透過竊取企業間往來的電子郵件,並假冒請款方寄信要求更改匯款帳號,若匯款方不察或基於信任未再向請款方求證,逕行匯款至詐騙帳號,待察覺後早已為時已晚。

刑事局表示,企業與國外客戶進行交易時,由於雙方有時差等因素,可能未即時以電話或通訊軟體聯繫,且雙方因信賴電子郵件內容真實性,即使變更匯款帳號亦依指示進行匯款。

刑事局呼籲,企業應加強電子郵件系統的安全,避免郵件遭不法第三方擷取竄改;提升員工資安意識,勿點擊來路不明等可能為社交工程的郵件;此外,交易雙方在匯款前,應以約定之方式再進行第二次確認,以增加交易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