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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PM2.5 環保署攜22縣市提3措施

環保署長李應元(右2)與22縣市環保局共同宣示,要達成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戒較104年降低20%目標。(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長李應元(右2)與22縣市環保局共同宣示,要達成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戒較104年降低20%目標。(環保署提供)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環保署與各地環保局18日宣示,民國106年(下同)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紅色警戒較104年減少20%」。環保署表示,將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推動各項空氣汙染防制工作,依照各地方汙染源特性及數量,分別賦予汙染減量責任,並透過訂定管制法規與106、107年度各增編20億元補助經費方式,提供管制工具,達成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戒較104年降低20%目標。

環保署長李應元說,空氣汙染改善沒有捷徑,就是要腳踏實地推動一項項的管制工作,雖然面對氣象變化影響的不確定因素,但環保署將與地方政府積極推動相關管制工作,有信心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除將持續對工廠、車輛、露天燃燒及揚塵等各類汙染源,加嚴排放標準、加強稽查,落實現有管制措施外,環保署表示,也針對數量多、個別汙染少但汙染總量貢獻高,且已有改善技術的小型鍋爐、二行程機車及老舊柴油車等訂定具體量化改善目標。

2年內將補助國內旅宿業、醫院及大學等3類場所,有約1千座使用重油燃料的鍋爐,改用天然氣或電能加熱設備,每案最多補助50萬元;並將汰舊一、二期大貨車1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1千輛、500家企業僱用環保車隊及淘汰二行程機車50萬輛。

各地環保局也提出今(106)年度工作重點,如台北市「清新空氣,宜居城市」,預計今年完成立法,推動北市成為低汙染城市;台中市「燃油改燃氣,台中好空氣」,包括降低PM2.5、加碼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等;高雄市「空汙治理示範區,小港做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