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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合理待遇 科技部刪助理敘薪參考表

科技部長陳良基昨(5)日宣布,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以及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中央社)
科技部長陳良基昨(5)日宣布,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以及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市面上徵求研究助理,大部分起薪以學歷年資為主,公私立學研機構及政府機關聘用專任助理,薪資待遇比照科技部專任助理標準,出現不同工卻同酬現象。科技部長陳良基昨(5)日宣布,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以及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1年約影響專任研究助理7千人,及博士後約2千人。

陳良基指出,技職教育對台灣社會很重要,但經過科技部調查,技職畢業後的薪資起薪跟大學畢業差一大截,因此,工作的薪資給付應該是依據能力,而非學歷,不同的工作型態,應有不同的薪資。

對於科技部廢除「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改為由執行機構依照專業能力等自行訂定薪資標準。社會民主黨表示,科技部沒有在辦法中訂定薪資最低標準,可能變成為大學慣老闆設想的惡法。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指出,按照過去的薪資標準,學士級專任助理第一年月薪是3萬1,520元,碩士級第一年是3萬6,650元。而根據2016年的勞動統計,學士初任薪資是2萬8,116元,研究所初任薪資是3萬3,313元,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市場行情」認定的專業能力標準去給,專任助理平均會被減薪3千元,科技部未設定最低薪資標準,就任由各大學自訂薪資標準的做法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