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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 12月起擴大對象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秋冬是流感好發季節,疾管署昨(24)日公布將擴大公費藥劑用藥對象,12月1日起,未滿5歲及65歲以上的類流感患者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的病患,至全國各縣市3千多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不需快篩,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疾管署表示,過去公費藥劑用藥對象「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現在調整為「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的病患」。

疾管署說,調整原因之一,是國際研究指出,抗流感藥物克流感對降低重病與死亡風險不明顯,只能縮短一天的病程,因此由核心藥物降低於輔助藥物,可在病患住院時使用,他們已與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討論後決議調整擴大公費藥劑用藥對象。

疾管署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也開放讓「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使用公費抗病毒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