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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署招牌去「法院」 農曆年前啟動

法務部長邱太三11日在台北出席第73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致詞表示農曆年前將更換各檢察機關招牌,讓檢察署未來不會有「法院」兩字,便於民眾區分。(中央社)
法務部長邱太三11日在台北出席第73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致詞表示農曆年前將更換各檢察機關招牌,讓檢察署未來不會有「法院」兩字,便於民眾區分。(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為避免民眾混淆檢察官和法官的角色,法務部長邱太三11日表示,「法院」2字從檢察機關名銜中拿掉是社會與法界的共識,將會在農曆年前更換全國檢察機關的招牌名稱。

法務部長邱太三參加第73屆司法節大會時表示,包括檢、審、辯、學界在內,每年1月11日司法節都是重新深省和成長的時刻,「法院」兩字從檢察機關名銜中拿掉是社會與法界的共識,取消「法院」不會影響院檢的「對應」關係。

邱太三也指出,為配合司法院即將推動的國民參審制,法務部將修改內規,未來重大案件會採取團隊辦案,起訴時檢察官團隊也會共同具名,且起訴檢察官也要到法院出庭論告。

邱太三說,法務部近來推動的「刑法沒收新制」、「洗錢防制法」等新制和法案,法務部的職掌,不僅是狹義的刑事政策與偵查,更廣泛包括司法保護業務、為國家公權力實現的行政執行業務,甚至是國家所有法律問題的顧問,期望各界能給法務部建議指正,讓台灣的法制更加周延齊備。

邱太三強調,司法公義不能自限在法庭一隅,要不斷的省思、從制度不足部分推動,司法切身感受民眾的需求,取信於民,讓司法獨立的價值得以彰顯。